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,因應全國防疫提升第三級警戒,縣府昨宣布各水域及海域遊憩活動全面禁止,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1項3款裁罰3000元至15000元,縣長楊鎮浯呼籲民眾務必配合,共體時艱。
金門縣政府觀光處表示,因海岸、公園等環境屬於開放式,難以做到實聯制,萬一有疫情發生,疫調上會遇到困難,縣府目前的作法是由「岸際勸導員」先行勸導民眾之聚集,並請民眾務必全程佩戴口罩,以及停止室外10人以上的聚會。觀光處補充說明,水域遊憩活動是指1.游泳、衝浪、潛水。2.操作乘騎風浪板、滑水板、拖曳傘、水上摩托車、獨木舟、泛舟艇、香蕉船、橡皮艇、拖曳浮胎、水上腳踏車、手划船、風箏衝浪、立式划槳等各類器具之活動。其中並不包括到海邊挖花蛤,但大疫期間仍希望民眾盡量不出門,若非要到海邊挖蛤,也要避免群聚並戴上口罩。
金門縣警察局指出,22日下午許多民眾竟不約而同前往后湖海灘「放風」,人群聚集的景象嚇壞不少人,並在臉書社團貼文反應。金城分局獲報後,立即通報岸巡隊,協同前往勸導疏散,以防止民眾因群聚增加感染率,經勸導後民眾均能配合離開。
警方也說明,台灣疫情嚴峻,全國淨土也僅剩金門離島等少數幾個縣市,希望民眾都需遵守包括外出時全程戴口罩、避免不必要移動、活動或集會及停止室內5人、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(同住者不計)和社交聚會等相關防疫措施,全力守住離島防疫破口。另戶外人潮聚集場所,只要超過10個人以上,警方也都會勸導疏散,至於有違反防疫規定者,例如戶外未戴口罩,或八大行業未歇業者,將蒐證後移請縣政府裁罰。
此外,有關水域/海上遊憩開放時間,將視疫情狀況再行公告,若有相關疑問可電洽觀光處(082-324174),或上〈金門觀光旅遊網〉或臉書「金門觀光逗陣行」查詢。
資料來源:金門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