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本行程適用航班機位:本行程台北松山機場出發以搭乘立榮、華信航空為主,航班時間依實際訂位狀況回復為主。
◎本行程售價不包含金門、馬祖導遊、司機小費各600元/人〔共1,200元〕,請於當地交付導遊。
◎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6人以上(含),最多為40人以下(含),台灣地區將無派遣領隊隨行服務。
◎單團旅客人數大於25位以上方可要求獨立成團不加價;若旅客人數介於19~24位要求獨立成團,則每人+1,000元/人(非國定連續假日)。
◎因為國內航線飛機機型與航班限制,恕旅客報名時無法指定搭乘航空與航班,若旅客預指定航空與航班時,則敬請補足機票差2,500元/人。
◎金門地區遊覽車安排:若旅客人數為6~8人,則採用九人座車型司機兼導遊;旅客人數介於9~18人,則採用中型巴是司機兼導遊;若旅客介於19~45人時,則搭乘大巴一司機一導遊;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◎因馬祖地區資源缺乏下,響應環保原則,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(牙膏、小牙刷、瓶裝礦泉水…等)。
◎由於馬祖離島資源不足,旅遊期間可能轎車、九人座與中巴都會採用接駁方式;造成不便、敬請見諒。
◎如因氣候或其他因素導致旅客滯留金門或馬祖過夜時,則加收每位旅客500元/人之住宿與接送費用(嬰兒除外)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◎離島飯店住宿品質以乾淨整潔為主,敬請見諒;飯店住宿三人房是以二人房加床為主,因加床鋪客房空間稍微狹小,敬請見諒。
◎上述行程及餐食將視情況而前後有所變動,以導遊現場安排為主,但行程景點絕不減少,敬請見諒。
◎旅遊期間因步行行程不少,建議穿著球鞋或橡膠鞋等適合步行的鞋款,皮鞋及高跟鞋不適宜。
◎因響應環保減少廢氣,汽機車、大型車停車超過三分鐘即須熄火關閉引擎,否則將會被記點罰款,所以一般等客人上車後再開引擎及空調,請見諒。
◎本行程中如客人自願不參加之景點,敬請旅客簽結行程異動書後,視為自動棄權、恕無法退費。
◎由於國內線航班飛行時間約為50~70分鐘,故各航空公司飛機上多以提供水,飛機上也無餐食可供購買。
◎本行程交通、住宿、及旅遊點盡量忠於原行程;若遇特殊情況如船、交通阻塞、觀光景點休假、住宿飯店調整或因季節的交替及飯店確認的關係,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所影響時,行程順序會稍做調整或互換觀光景點,行程安排將以當地為主,敬請見諒。
◎離島飯店並無實際星級分等,本行程報價所顯現之分級,為目前旅遊市場與飯店自身之一般認定,同等級飯店也有可能會有報價有價差之實況,詳細以實際報價為主。
◎團體票無法預先劃位,亦無法指定走到或窗位,座位安排係由航空公司調度,同行者不一定能相鄰,敬請見諒。
◎依民航局規定,搭乘國內航線請於出發前一小時抵達機場,攜帶有效身分證件(成人需有照片之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;嬰兒、兒童需要戶口名簿或是健保卡(可接受無照片)),並前往搭乘航空公司之服務櫃台報到;旅客請於出發前一小時抵達機場後,可連絡送機人員或是自行前往各航空公司報到櫃檯報到,領取登機證後,請前往託運行李或前往通關進入候機室。
◎由於本行程為採取當地參團模式,故若因為各地出發航班表訂時間抵達為一小時左右,則依導遊判斷是否在機場等候,或是前往附近參訪其它表訂行程之未有景點;回程航班起飛時間若因表訂行程已順利走完,因該團團員搭乘不同航班時,若航班起飛時間在一小時左右,則依導遊判斷是否一起將旅客送達機場等候航班;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★取消規定:
◎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【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(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◎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#此為限量優惠團,經開票後當航段將無退費價值。
將依據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第十二條: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《通知日以上班日為基準》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基準賠償:
–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–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11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–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4日至第1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–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1日至3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。
–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-本行程為特惠團,若旅客在開票後取消行程,將無退機票價值〔票價為NT4,394元/人〕。
◎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◎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◎旅客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,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,敬請見諒。